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(guī)定的貯藏條件下質(zhì)量能夠符合規(guī)定要求的期限。
在藥品的內(nèi)、外包裝上,一般都會印有明確的有效期標識。其中年份用四位數(shù)字表示,月、日用兩位數(shù)表示。其具體標注格式為“有效期至XXXX年XX月”或者“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”。如:有效期至2025年12月(圖1),說明藥物可以使用到2025年12月31日,2026年1月1日起就不能再使用;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(圖2),說明藥物可以使用到2024年10月31日,11月1日起就不能再使用;生產(chǎn)日期為:221103,有效期24個月(圖3),說明藥物的生產(chǎn)日期為2022年11月3日,有效期到2024年11月2日,11月3日就不能再使用。

圖1

圖2

圖3
當藥品的包裝被開啟后,就容易受到空氣中的氧氣、水分、微生物的影響,所以藥品一旦拆開密封包裝,使用期限就會縮短。這種情況下,更需要關注藥品開啟后的使用期限。
1.有單獨包裝的藥品,與空氣隔絕。按照藥品要求條件儲存,可以使用至藥品包裝有效期。
2.瓶裝片劑、膠囊劑,在開啟后使用期限不超過6個月。
3.滴眼劑、滴耳劑、涂劑在開啟后使用最多不超過4周。
4.口服溶液、混懸劑和乳劑開封后,常溫下一般可保存2個月。糖漿劑開封后在室溫下可保存1個月左右。
5.軟膏劑開封后,在室溫下可保存2個月。
6.胰島素開始使用后,使用期限變成了28天,并且放置在室溫下即可,無需再冷藏。
7.特殊情況,醫(yī)生或藥師會進行相應交待的。
使用前查看藥品的外觀,如發(fā)現(xiàn):受潮、霉變、異味、產(chǎn)生氣體或沉淀物等變質(zhì)現(xiàn)象,就不要再使用了。
關注藥品有效期,用藥更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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